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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环境部:在电力、石化等行业开展碳排放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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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环境部印发《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》)电力、钢铁、建材、有色金属、石油化工、化工等行业,本次试点主要开展建设项目二氧化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,试点地区要公布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文件。建设项目碳排放。基本建立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机制。
7月27日,生态环境部印发《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作为《通知》),将对河北、吉林、浙江、山东、广东、重庆、电力、钢铁、建材、有色、石油化工、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,陕西等地。
《通知》显示,本次试点将主要开展建设项目二氧化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也可以使用甲烷、一氧化二氮、氢氟烃、全氟化碳、六氟化硫。 、三氟化氮等温室气体排放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试点。
按照《通知》要求,试点地区必须公布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报告。 2021年12月前建设项目。研究制定建设项目碳排放核算办法和环境影响报告编制规范,基本建立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机制; 2022年6月底前重点行业碳排放水平基本了解 探索形成建设项目污染物与碳排放协同管理与评价技术方法,开辟污染源与碳排放管理一体化路径,实现协同
《通知》建议试点地区结合当地实际,结合当地碳排放源特点,选择试点行业和建设项目,结合区域碳达峰行动计划和路径安排,同步开展其他碳排放强度高的行业试点。同时,鼓励其他符合条件的省(区、市)根据实际需要划定试点范围,向生态环境部申请试点。
《通知》明确表示,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。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价试点的组织实施要突出重点,大胆创新,结合本地区实际,确定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试点范围、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;要加强统筹协调,建立工作机制,保障人员经费。跟踪调度执行进度,及时梳理总结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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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国家能源信息平台
文章来源:《石化技术》 网址: http://www.shjsbjb.cn/zonghexinwen/2021/0806/138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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